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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应信息时报专题报道:国家将出台婴幼儿养育托幼细则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3
摘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应信息时报专题报道:国家将出台婴幼儿养育托幼细则,

(原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应信息时报专题报道:国家将出台婴幼儿养育托幼细则)

本版统筹 吴瑕

本版撰文/摄影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郭苏莹 吴瑕 刘宇雄 梁钜聪

连日来,信息时报推出的“托幼难”专题引发热议。昨日,列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正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完善医疗、托育、教育、社保、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包括婴幼儿养育托幼方面的规范。与此同时,包括托幼在内的相关细则正在进一步制订中。

此外,信息时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获悉,今年广州市妇联将对0至3岁幼儿健康看护与托管情况开展调研,还将积极创建国家级早教示范点,探索开展托儿服务相关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回应

国家正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

提到二孩政策实施后的情况,杨文庄表示,“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有三种声音,总的声音认为调整政策及放开非常好,社会上觉得人口少,希望人口增加刺激生产和消费;一种声音是育龄群众目前不生育的问题也是由于经济的压力、子女的教育(压力),包括学前教育和托幼服务。很多子女的托幼服务都要家里的父母分担,压力很大。还有就是女性就业发展的问题。”

据悉,在二孩时代,不少家庭依然有不敢生不愿生的顾虑。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因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占74.5%、61.1%、60.5%。育儿成本已占我国家庭平均收入接近50%,托育服务短缺非常严重,我们国家80%的婴幼儿都是由祖辈参与看护。

对此,杨文庄表示,国家正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完善医疗、托育、教育、社保、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包括婴幼儿养育托幼方面的规范,“我们几次进行的调查都发现目前的生育政策基本满足了中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意愿。下一步还是要完善配套政策,解决群众在生育和养育方面的后顾之忧。比如休假问题,落实女职工生育津贴及婴幼儿养育托幼规范。去年我们也要求有关单位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普遍建立托育设施,包括上海妇联也积极在做这项工作,社会反应非常好。目前包括托幼在内的相关细则还在进一步制订中,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

广州托幼管理现状

机构上:原有“托幼办”已取消

记者查询发现,早年广州市教育局下设托幼办,所有关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管理都是该办负责。

广州市教育局曾印发《广州市托儿所规范》(试行)),对托儿所的物质环境、入所编班及人员配备、卫生保健、作息时间、早期教育、经费管理等都有详细的说明。

到了2003年,广州市教育局又印发了《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等材料,包括《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广州市托儿所的基本条件》《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申报程序》《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年检制度要求》等多个文件,对托儿所的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年检等都有非常详尽的要求。

由此可见,托儿所原来由市教育部门管理,由市教育部门发放批准通知书和办学许可证,还有详细的准入和管理规范。不过,前后两批文件已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失效。

此后,由于国家和省的文件都没有“托幼办”,广州市政府也取消了“托幼办”这一部门,市教育局也就没有再发放托儿所的牌照了。

管理上:主管部门不太明确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海珠区妇联主席简瑞燕曾经带着提案辗转于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和市工商局之间咨询牌照事宜,然而发现: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仍缺乏明确主管部门。

教育部门称,学前教育从3岁开始,0~3岁婴幼儿托育不属于教育部门主管,早已经停止发放托儿所执照。

工商部门称,发放牌照需法律依据,但现在对托儿所属于哪类服务没有明确,因此发放执照无法可依,不会对新申请的托育机构发放牌照。有意向从事托幼服务的民办组织,只能在工商局进行教育咨询机构的登记备案。但教育咨询机构只提供咨询,不具备提供午餐、全日制托育等资格,无法满足许多家庭的实际需要。

市卫计委坦言,现在没有明文规定托育服务的归口,但作为二孩政策的配套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表态要鼓励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设,市卫计委也非常关注。此前,市卫计委曾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进行托幼服务的调研,发现全面二孩政策下,家长对托幼服务的社会需求十分旺盛,因此,“还有待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他山之石

上海刚启动建设社区幼儿托管点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徐葵君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0~3岁婴幼儿托儿所业态基本空白,很多双职工家庭面临带娃难的困境,女性的职业发展也受制约。

据她介绍,就在上月底,上海正式启动“新建20个社区幼儿托管点项目”。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由上海市妇联牵头,市教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共同参与,并纳入了2017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

记者获悉,近年来,上海进入了生育高峰,调查数据显示,2周岁是普遍认为的合适托育年龄,上海有超过10万名2~3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然而,目前仅有少数幼儿园有条件开设托班,公办、民办加起来,也只能接收1万多人。

根据该项目要求,至今年底,上海市将建成20个社区幼儿托管点,从五六月份起成熟一家开办一家,11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原则上,中心城区每区应建有两个以上社区幼儿托管点,郊区每区建有一个以上社区幼儿托管点。

同时,上海还将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入专业组织承接社区幼儿托管点的日常运营,提升社区幼儿托管服务水平。为体现政府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社区幼儿托管点将服务对象界定为本市户籍2~3岁幼儿,主要是照料确有困难的家庭,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化、补充。托管费用将根据物价部门政策标准和实际成本测算制定,原则控制在每人每月3000元以下,费用清单将公开上墙。每个社区幼儿托管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按师生比不低于1:7配备保育员,所有保育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上岗并接受定期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采用实名制管理。

网友声音

机构企业可办“托儿所”

针对托幼机构话题,近日不少网友通过信息时报微社区e家通发表看法。

聊起托幼机构“贵价”问题,有网友认为,二孩父母首先应该摆正心态。

“现在放一台车在马路边,每个月都交1000元。把一个会动会跑,又要(机构)承担(看管)责任的孩子放在日托班,也只是几千元。你想想哪个划算?”

——网友@李彬

有网友建议机构企业办“托儿所”。

“其实有一定员工数量的机构企业,就应该像旧时一样,有一个地方给职工放未够年龄上幼儿园的孩子,上班有时间可以哺乳,下班接走,这样员工也有归属感,当然应该收费。上班开心又放心,不用经常牵挂家中的孩子无心工作,生二孩也生得安心。”——网友@君君

“一线城市最大的成本应该是地租,没有政府支持,民办托幼机构面临高昂办学场地成本。”

——网友@强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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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采集侠